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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情况汇报
发布部门: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5/10/9 9:48:26   阅读次数:49456

茂南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情况汇报

茂名市茂南区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服务群众载体,在试行镇(街道)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和咨询法律,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设立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背景和原因

茂南区下辖8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开发试验区,辖区面积487平方公里,人口84万,共有129个村委会和85个居委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尤其是基层法庭调整撤并后,辖区仅有公馆和镇盛两个中心法庭,群众参与诉讼活动不方便,有了纠纷不知道怎么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一些基层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得到有效化解。为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诉讼难问题,茂南区法院积极探索构建方便群众诉讼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新平台,推进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将基层法庭的职能延伸到辖区各个镇街

通过在不设人民法庭的镇、街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解决好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是基层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关于健全基层综合服务平台、设立诉讼服务点方便基层群众参与诉讼活动要求的一项创新举措。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与原有的“一村()一法律工作站”工作制度形成镇()()衔接、功能互补的便民法律服务联动机制,建立覆盖区、镇、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完善“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调衔接”、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提升司法为民工作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设立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做法和措施

为切实推进便民诉讼服务工作,有效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茂南法院在区委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多措并举,为基层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和其他法律帮助。

一是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茂南法院率先于417新坡和露天矿两个镇街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为当地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引导、巡回审判、诉前联调、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热心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28,茂南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充分肯定茂南法院便民诉讼服务工作,决定在全区推广设立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将便民诉讼服务辐射至全区16个镇街和开发区。目前,拟建的14个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已全部安家落户,加上辖区内的另2个镇设立的中心法庭,纠纷化解触角覆盖至全区16个镇街和开发区。

二是法官挂点,调纷止争。法院每个审判业务庭挂点负责指导一个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确保每个服务中心有一名院庭领导、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退休法官经常到现场工作。平常每个中心每天都安排一名富有办案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退休老法官到中心开展工作,与当地法律工作站律师、镇村干部等有关人员一起为前来求助的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从当地镇村干部中聘请一两位联络员,配合中心老法官将便民诉讼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实行有案办案、无案答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遇到有复杂疑难的重大纠纷时,挂点业务庭的法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释法说理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业务庭法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带案到镇村街居基层开庭、调解,方便基层群众诉讼。

三是明确职责,服务到位。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巡回审判、诉前联调、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信访接待等七位一体一站式现场诉讼服务,做到“办事一站式、服务零距离”,依法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纠纷和社会矛盾。对邻里、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纠纷不拘泥于调处纠纷的程序、形式、时间与地点,通过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促成案结事了;对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物业等纠纷,则借助房产、国土、劳动、公安、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分类联合调解,力求矛盾纠纷在诉前通过“过滤”得以分流化解。因工地发生意外而导致妻子身亡的柯某到新坡镇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求助,服务中心法官会同有关镇干部积极组织雇主和屋主与柯某协商,当天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柯某当场获得赔偿十几万元。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便捷、高效的服务令柯某感到十分满意。

四是无缝衔接,联动共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与一村(居)一法律工作站互相衔接,法律工作站就象伸向村(居)司法服务的“上站点”,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就象伸向镇街司法服务的“落站点”,形成诉调无缝对接格局,实现司法服务“一条龙”,全程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中心法官会同村居法律工作站律师进行跟踪服务,采取预约上门巡回调解的方式,联合化解纠纷,力求矛盾纠纷化解快、不出村。纠纷如调解成功,矛盾化解的,由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纠纷经服务中心法官会同法律工作站律师多次做释法说理和调解工作,仍未能达成协议的,由中心法官引导到法院立案进入诉讼程序,依法由法院审判庭作出裁决,最终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石鳌塘村委会与朱某等人物权纠纷,多次组织协商、调解未果。经引导进入司法程序后,服务中心法官和村法律工作站律师一起做释法说理和沟通工作,最终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给予被告一定经济补偿,被告将所占用的房屋交付给原告处理。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使影响市某重大项目建设的涉案楼房得以顺利拆迁。又如:茂南城郊开发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与村(居)法律工作站律师联调联动、跟踪服务,妥善调一宗拖了两年多的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为在车祸中严重受伤致交通事故四级伤残的受害者杨某追回损失16.2万元,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建立接待登记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做到“三有三落实”,即有接待记录、有工作日志、有反馈意见,落实工作时间、落实工作目标、落实监督检查。为保证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功能常态化和规范化运行,该院还制定了有关规范便民诉讼服务、工作流程、诉调对接等行为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力争把矛盾化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

三、设立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成效和影响

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热情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一是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截至10月底, 14个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共调处纠纷341宗,其中调解成功202(工伤纠纷23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1件、追讨工资纠纷17件、婚姻家庭纠纷56件、相邻关系纠纷23件、涉农纠纷21件、物权纠纷19件、其它纠纷12件),引入诉讼47宗,息诉罢访59宗,继续协调处理33宗。如:阿英丈夫在公司上班时突然瘁死在办公室,多次向公司索赔无果后求助茂南开发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经中心法官的倾力调解,当场领到赔款32万元; 76岁的退休工人周伯因病重住院,得不到占用其住房的儿子小周的照顾,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经服务中心法官的协调劝解和说理教育,使小周认识到错误,主动向周伯认错和道歉,并保证以后每周探望一次父亲,表示在经济上给父亲一定补偿,取得了周伯的谅解,父子和好如初;某街道3个村(居)委会的群众认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某公司征用其大量土地却没有对村(居)民予以补偿就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是违法的,酝酿集体上访索要补偿,便民服务中心法官与街道办领导闻讯后,第一时间组织群众代表做解释工作,法官从土地权属的性质、征地补偿规定以及处理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等方面对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和说服教育,使群众心悦诚服地放弃了上访的念头。

二是法制宣传深入民心把法制宣传作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编印发放“以案说法”宣传手册、巡回审判执行、开设法制讲座、走访释法答疑、派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画、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引导群众有事找法、做事依法、办事用法。截至10月底,法官深入村居倾听群众诉求、接受法律咨询602多人次,制作以案说法大型宣传版画20幅巡回展出,印制、派发以案说法案例手册10000份,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500余份,走访企事业单位66家,走访群众413户,下乡开庭36次、调解235次,到学校、企业上法制教育课7次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在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就地开庭或调处纠纷、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便民法律服务中赢取群众信任,同时邀请群众参与调处纠纷,听取群众对化解矛盾纠纷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中,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四是创出化解矛盾纠纷新经验便民诉讼服务中心边工作边思考,边实践边总结,创出“分流化解,编织纠纷‘过滤网’;诉调对接,设置纠纷‘缓冲带’;全员参与,构筑纠纷‘隔离墙’;全面覆盖,遍设纠纷解码器’”等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特色做法,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等中央、省媒体和省委《每日汇报》、《广东省依法治省办简报》等上级机关信息简报对茂南区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做法经验进行了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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