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便民诉讼制度
1、立案大厅设立立案咨询专线电话。
2、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公布立案条件、收费标准、诉讼流程、诉讼风险告知、司法救助等内容。
3、在立案大厅为当事人提供座椅、老花镜、纸、笔、饮用水、一次性水杯等服务。
4、在立案大厅设导诉员,做好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帮助联络办案人员、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问解答、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工作。
5、当事人可通过邮寄、传真、互联网等方式与人民法院联系办理立案手续,实行远程立案。
6、重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因住院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应邀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7、推行“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正常工作日出庭的,可安排在假日、夜间开庭,方便群众诉讼。
8、针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和边远地区当事人的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9、采取“收案—审查—立案—收费”一站式立案方式,除特殊情况需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外,一般案件应及时办理立案手续,有条件调解的,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
10、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案件和见义勇为人员请求补偿赔偿的案件,对涉及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和老人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11、信访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来信封封有回复,来访个个有接待,投诉件件有处理。
12、坚持和完善院长信访接待制度。每周星期一上午必须有一名院领导在信访室值班接访。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O一O年六月五日